男子持铁锤砸柜台抢走12万元金项链

2013年04月16日01:39  燕赵都市报
年轻男子手持铁锤来到黄金首饰柜台 年轻男子手持铁锤来到黄金首饰柜台
被抢走的金项链 被抢走的金项链

  本报讯(冀东版记者 刘国成)

  4月10日19时零7分,抚宁县城东购商场迎来晚客流高峰,一层卖场人头攒动。就在众目睽睽之下,一年轻男子手持铁锤来到黄金首饰柜台,挥锤砸碎柜台玻璃,在营业员的尖叫声中抢走6根总价值约12万元的黄金项链……昨日,记者从抚宁县公安局获悉,犯罪嫌疑人曹某迫于压力已于14日向警方投案自首。

  男子抡锤抢金链

  “那么多人瞅着,他就敢动手明抢!”4月10日晚案发后,惊恐不已的商场营业员打电话向警方报案。众目睽睽之下,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公然行抢,案发消息迅速传开,很快成为群众议论的焦点。抚宁县公安局接到报案,迅速成立专案组连夜展开侦破。

  通过商场营业员描述和商场内监控视频分析,犯罪嫌疑人为一年轻男性,中等身材,发式时尚,面容可辨。办案民警及时将协调通报在公安网上发布,走访调查工作也随即全面展开

  4月14日上午,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下,一条重要线索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。有群众反映:案发现场监控截图中的犯罪嫌疑人照片很像抚宁县台营镇的曹某(男,现年18岁)。得知这一消息,办案民警迅速调取了曹某的个人信息资料,经商场营业员进一步辨认,曹某的作案嫌疑陡增。随后侦查人员马上赶赴台营围绕曹某展开侦查和抓捕工作。4月14日下午,犯罪嫌疑人曹某迫于压力,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
  头脑一热实施犯罪

  据曹某交待,他于案发前三天就到抚宁县城住下,第一天到东购商场踩点,随后从某五金商店买了一把铁锤,第二天傍晚因去迟了一步商场清场未来得及下手;第三天傍晚7点多钟赶到商场,实施完犯罪后即逃离现场。做案后的第二天,为防止被人认出来,他还在台营某理发店理发改变了发型,之后一直也没敢进家,在外躲了三天。后来察觉事已败露,感到无路可逃,他终于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投案。当问及他的犯罪动机时,他说他原本是到抚宁县城玩,头脑一热便实施了犯罪,案发后又悔又怕,只好带着抢来的赃物投案。

  据办案民警介绍,鉴于曹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未造成严重后果,案发后主动投案且及时上缴赃物,具备从轻刑罚的情节。

  4月14日19时零7分,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曹某4天前走进金店抢劫的同一个时间,曹某眼含着悔恨的泪水走进了抚宁县看守所的大门。

  目前,曹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抚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(原标题:男子持铁锤砸柜台抢走12万元金项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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